各相关课程和任课教师:
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请有计划本学期到重点实验室进行实验(实践)教学和课题研究的老师尽快递交相关教学和科研计划,以便统一安排。
1. 实验(实训)登记表(附件1)和实验(实践)教学计划,要求纸质材料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2.科研情况登记表(附件2),要求纸质材料由项目主持人签字和重点实验室签字盖章。
请相关教师于2019年09月06日下午5:00前递交至龙子湖校区2号教学楼C413、C409。
联系电话:86176217、86176213、86176219
重点实验室
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