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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2020-11-12 15:16     (点击: )

重点实验室开放是指在完成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其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面向全校教师和本科学生开放。为教师的科研活动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及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和知识学习扩展提供实践场所。为学校转型发展中进一步提高教师水平和培养学生素质发挥应有作用。

1.开放实验室有分析检测实验室和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2.面向有关专业承担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开展科研活动,以及有科研兴趣的教师进行科研训练和交流。

3.面向有关专业承担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开展实验研究和实验设计,以及承接设计性实验教学任务。

4.面向有关专业的本科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毕业设计、科技制作、实验室管理等活动,应有相应的指导教师为前提。

5.利用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开展工作。

6.设立有若干专业及技术研究室,进行交流和协作。

7.科研活动按重点实验室有关科研活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登记。

8.设计实践教学项目的研究按重点实验室有关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进行登记和总结。

9.本科学生需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预约登记表》,需有指导教师签字。

10.定期总结开放工作成果,收集相关资料,总结归档,不断创新,提高开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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